上海宝山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审批条件、标准材料及办理步骤如下:
一、条件:
1. 符合上海宝山广电总局规定的资质要求。
2. 有健全的节目制作管理流程和制度。
3. 最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业绩记录。
4. 符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二、标准材料:
1.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。
2.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协议书。
3.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身份证正反面)原件及复印件。
4.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。
5. 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场所的地址证明(如租赁合同、房产证等)原件及复印件。
6. 公司近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(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)原件及复印件。
7. 其他相关材料。
三、办理步骤:
1. 准备申请材料,包括营业执照、章程、股东会协议书、申请表等,并提交给相关单位审核。
2. 等待审核结果,如果符合条件,将会收到正式的许可批文。
3. 根据批文办理相关手续,如办理许可证、缴纳相关费用等。
请注意,以上条件和步骤仅供参考,实际办理时请以官方要求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