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宝山公司注销后还有债务问题怎么解决

供货厂家
申与城(上海)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[第3年] 级别:4  
品牌
上海申与城企业
报价
电议
发货时间
3 天内
联系人
陶明月(先生)
电话
18301806588
手机
18301806588
询价邮件
13301959002@139.com
发布日期
2024-11-28 09:15
编号
12020042
发布IP
58.247.84.94
区域
上海公司注销
地址
静安区共和新路3737号B幢807室
请卖家联系我
详细介绍

一般不会出现在注销后还存在欠款的情形。因为公司注销前需经过清算,债权债务应在注销前清算完毕。如果出现违法注销,注销后还存在欠款,则应当偿还并承担赔偿责任。但是公司注销后其原有的债务,是由公司的财产进行清偿的。公司股东原则上,是以自己的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。当然,要是股东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,那么此时该股东就需要,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。关于公司注销后。

债务的处理方式:首先,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注销,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,清理债权债务。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,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,视为自动放弃;如果没有公告,没有进行清算,由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。其次,可以查工商档案。档案中一般会有,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。否则,无法通过工商部门的核准注销,可以要求债务债权承受人承担责任。要是分公司注销后还有债务问题,那么分公司注销后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。公司设立分公司的,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,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,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。分公司的债务可以先以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,不足以承担的,由总公司承担。

【法律依据】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(二)》 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,申请办理注销登记。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,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,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、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,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,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。083201211283724.jpg


我们的其他产品
您可能喜欢
 
相关上海宝山产品